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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收藏)
发布时间:2024-07-22 19:12:21     来源:时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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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解答,供您参考:

一、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

1. 执业药师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是的,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人〔2024〕3号),执业药师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药师注册执业的必要条件。

2.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执业药师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则包括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

二、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

3. 执业药师每年需要完成多少学时的继续教育?

答: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每3个学时为1学分,因此每年累计学分应达到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

4. 学时是否可以结转或顺延?

答: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

三、继续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5. 执业药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答:执业药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省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脱产培训、网络培训等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以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教育。

承担药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执业药师类研究课题,或者承担相关科研基金项目。

公开发表执业药师类学术论文,公开出版执业药师类学术著作、译著等。

担任药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举办的与执业药师工作相关的宣讲、巡讲,以及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活动授课(报告)人。

参加药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与执业药师工作相关的评比、竞赛类活动等。

四、继续教育的其他注意事项

6. 执业药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学时怎么办?

答: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7. 继续教育费用由谁承担?

答:关于继续教育费用的承担,不同省份和机构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药品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举办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活动应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但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如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等,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此外,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全额报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费用,具体以用人单位的规定为准。

8. 继续教育记录如何查询?

答:记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或者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执业药师可以登录相关系统查询自己的继续教育记录。

五、总结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素质、保障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执业药师应严格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执业能力。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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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总攻大人